矿产资源
我国对稀土行业实行保护性限制开采政策分析
发布时间:2014-05-08
根据国务院新近批复的新一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国对钨锡锑稀土等实行保护与限制开采,以解决优势矿产资源过量开采、过量出口、战略性资源消耗过快问题。
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将一些特殊煤种和稀缺煤种、钨矿、锡、锑、稀土、铝土矿、石墨等矿产列为限制性开采矿种,同时加强对铟、锗、锆、钒等稀散稀有金属矿产的保护。
长期以来,中国优势矿产资源过量开采、低水平利用和过量出口问题比较严重,优势资源过早、过快耗竭,廉价资源大量流失,资源储备严重不足。据2007年统计,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钨、锡、锑,其基础储量与当年实际开采量之比,即静态保证程度分别为14年、12年与6年,资源优势已经不复存在。
2000年以来,根据矿产资源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始钨矿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制止乱采滥挖,限制过量生产和过量出口,使钨精矿产量和钨品出口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促使国际市场上钨的供求关系有利于生产和出口,钨价从最低谷的40美元/吨度逐渐上涨到255美元/吨度甚至更高的价位。国内钨价也从低谷2002年的1.6万元/吨一路上涨到高峰2006年底的10万元/吨。
中国稀散稀有金属资源丰富,探明储量都居世界前列,其中对现代高科技发展和军事用途至关重要的稀有金属蕴藏量在世界上占有很多比例,因此也迫切需要从保持资源优势、加强战略储备角度加强开采总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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