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酒店
国内商旅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发布时间:2016-03-30
旅游服务产业中的酒店业务、索道缆车业务、旅游客运业务和旅行社业务。因此,在主要遵循常规旅游行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还要遵循特殊运输设备(索道缆车)的管理体制和公路交通运输的管理体制。我国旅游业实行“政企分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主管旅游业的直属机构,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全国旅游业工作,其主要职能包括: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制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并监督实施;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依法审批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审批出国(境)旅游、边境旅游;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指导实施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地(州、市)、县三级地方旅游局。各地方旅游局是当地旅游工作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受同级地方政府和上一级旅游局的双重领导,并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除此以外,旅游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旅游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等,上述行业协会对旅游经营企业无强制性行业规范管理及约束职能。
对于资源类旅游项目,涉及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许多不同类型的资源范畴。按照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旅游资源按不同属性,分别由建设、文物、林业、国土资源、旅游等有关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其中: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评定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旅游部门负责评定和管理A级旅游景区(点);文物部门负责评定和管理文物保护单位;林业部门负责评定和管理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则分别由林业、农业、海洋和国土资源部门主管。
对于酒店业经营,鉴于旅游饭店业的综合性,除了旅游主管部门外,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环保、卫生、规划等部门也根据职责分工从市场准入、消防安全、经营资质、价格管理、环境保护、卫生检疫、建设规划等方面实施对各类旅游饭店企业的监管。
对于索道缆车业务,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方案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索道(含缆车)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索道缆车属于特种设备,需要特许经营许可,其正式运营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标牌和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核发的《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客运索道安全检验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每年需要年检。全国索道缆车设备运营的监督和管理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负责,各省、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实施。
对于旅游客运业务,交通运输部是国家道路运输行业的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客运经营者从事道路运输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域按照旅游线路运输。
旅行社业务为许可经营行业。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报经有权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中国市场研究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和图片存在版权或者其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hjbaogao@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中国市场研究网欢迎各方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中国市场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