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主要监管部门
(1)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部门,负责制定我国的能源发展规划、电价政策,并具体负责项目审批及电价制定。
(2)国家能源局
2013年国家能源局、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全国性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等。
(1)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成立于2002年,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领域技术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推广,积极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商业化发展,是联系国内外产业界与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的重要纽带。
(2)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成立于1979年,是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下设光伏专委会、风能专委会等多个专业委员会,旨在成为科技工作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致力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目前,与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列:
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可再生能源法》,从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推广与应用、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进行了指导、鼓励和约束。《可再生能源法》指出对国家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主要产品属于《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的“43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设备”,其技术研究和开发将会享受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
200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指出对国家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制造设备”亦列入目录,在技术研究和开发生产等方面享受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和税收优惠。
(2)行业相关政策
行业主要的相关政策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