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包装
《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企业产品不得过度包装
发布时间:2012-08-07
新《清洁生产促进法》于7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遏制过度包装做出明确规定,对清洁企业的生产审核不再让企业出钱。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在解读新《清洁生产促进法》时表示,解决过度包装问题的关键因素是要规范和引导企业,特别是食品和保健品行业的生产企业,在设计和生产环节减少包装资源消耗,降低废物产生。
新法规定,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
汪光焘还向媒体表示,新法实施后对于清洁企业的审核不再由企业出钱。原来清洁生产法执行的过程中间,凡是清洁生产审核都要企业拿钱,这次明确规定政府对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的结果,审查或者核准、核查的时候不准向企业收费。这次专门设立了一个条款,中央要加强财政对促进清洁生产的资金引导,同时也要求地方要有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来引导积极生产的企业的发展。
中国市场研究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和图片存在版权或者其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hjbaogao@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中国市场研究网欢迎各方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中国市场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