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包装

我国首部商品包装减量地方性法规表决通

发布时间:2012-11-26
面对愈演愈烈的过度包装现象,上海率先摸索出一条立法之路,为我国进一步通过法律限制过度包装做出了表率。近日,作为我国首部商品包装减量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经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备受关注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将有法可依,对拒不停止销售违法过度包装的最高还可罚5万元。
  过度包装带来了资源的极大浪费。有资料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里面有三分之一都是包装性垃圾,而这些包装性垃圾中有一半以上都属于过度包装。上海也不例外。市人大常委会垃圾减量专题调研发现,全市1000个小区试点垃圾分类末端减量,虽然垃圾总量确实减少了,但无法回收的包装垃圾却在增长,“商品过度包装”已成为垃圾减量的一大源头障碍。
  作为人口高密度、土地资源稀缺的特大型城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具有一定的紧迫性,上海对此率先立法。由于用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包装物减量,没有先例可循,因此在本次立法中不追求体例的完整性,而是抓住关键条文,坚持有几条写几条;从上海开放性、大流通的市场特点出发,通过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管传导到生产环节,以产生效用;采取约束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措施及办法,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环保的消费理念,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过度包装严重的企业还将上媒体“黑名单”。这部法规规定,市质监部门应及时公开对商品包装的监督检查结果,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涉及的商品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对于违反强制性规定进行商品包装的生产者,这部地方性法规明确指出,生产者过度包装的,质监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销售过度包装的,质监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销售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到,目前上海部分大型企业已积极推行印有绿色环保包装标识的商品,加入到限制过度包装的阵营中。在上海市相关行业协会的参与和组织下,有一大批企业参与的自律机制初步得到建立。文汇报
 

中国市场研究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和图片存在版权或者其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hjbaogao@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中国市场研究网欢迎各方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中国市场研究网。

Copyright © 2018 中国市场研究网
中国市场研究网(www.hjbaogao.com.cn)提供各行业研究报告及市场前景分析调查报告,是您首选的行业调研报告网站。
copyright @ 2002-2017 hjbaoga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市场研究网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首页
分类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