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超细纤维复合面料行业为制造业 中的纺织业,行业代码为“C17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 超细纤维复合面料行业为纺织业(C17)下的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行业代码为 “C175”。
1、超细纤维复合面料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对纺织行业的管理遵循市场调节管理体制,采取政府宏观管理和行业自 律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纺织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其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产 业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 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 工作。
纺织行业的行业自律管理机构是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及其成员协会,包括中 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中国印染行业协会、中国流行色协会、中国长丝织造协会 等。自律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接受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 划;组织或参与制定修订技术、管理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程,并组织宣传贯彻 实施;组织对本行业基本情况和发展状况及统计资料的调查、分析、研究,为政 府的有关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和立法等提供依据,并参与有关 活动。
2、超细纤维复合面料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