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品

ECFA早收计划产品实现全免税

发布时间:2013-01-07
1月1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启动第3次降税。至此,ECFA早收计划中的806项货品已全部实现免税,涵盖了石化、机械电子、橡胶轮胎、塑料等产品。
  根据协议,本次免除关税范围包括:台湾输往祖国大陆橡胶轮胎、塑胶和炭黑等30项石化、化工、机械等产品,大陆对台降税产品达539项,涉及石化、机械电子等岛内的10类工业产品。由此台湾方面也对大陆的267项产品全部实现零关税。
  早期收获计划是为使两岸民众尽快享受到ECFA红利,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自由化前的一项开放措施。ECFA早收清单实施以来,对两岸经济特别是台湾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台湾厂商累计获减免关税约5.51亿美元。而来自福州海关的消息,2012年前11个月,福建省自台湾进口ECFA早收清单产品快速增长,货值达4.54亿美元,同比增长108.89%;优惠减免税款2.28亿元,同比增长270.95%。主要进口受惠商品为塑料制品、化工品和机电产品等。在ECFA早收清单的推动下,中小企业对两岸货物贸易增长的贡献率几乎占到80%。
  ECFA早收清单更大的意义在于,促进了两岸产业的整合,更大限度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目前,两岸均将未来经济发展重点聚焦在新兴产业上,这给两岸的经济合作带来新的重大机遇。以新能源产业为例,目前,两岸新能源产业的平均成本存在10%~15%的差异,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已公开希望通过两岸新能源产业的合作,共同降低成本,这对两岸新能源产业在原有合作基础上继续探索新的合作理念和产业链上的重新分工,力争在短时间内打造出两岸的合作产品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台湾在新能源研发和制造方面具有领先的水平,根据目前的现实情况,业界认为,双方可以在新能源汽车、风电设备制造、光伏产品制造等领域优先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合作,从目前产业链上的“优势互补”尽快提升到“协同创新”上,使两岸企业在“完善产业链、调整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的基础上,促成两岸新能源产业的快速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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