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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9年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析

发布时间:2020-05-07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环境污染治理设备所属的行业分类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环境污染治理设备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项下的“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从服务对象进行分类,环境污染治理行业可以分为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水污染治理行业、固体污染治理行业、噪声污染治理行业等;从产品内容进行分类, 环境污染治理行业可以分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以及环保工程服务行业。环境污染治理设备主要从事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治理的专用设备制造。
一、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生态环境部1。国家发改委主要通过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提出中长期产业发展导向和指导性意见等履行宏观调控、宏观管理职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国家环境保护部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等。
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治理行业的监管包括行业管理和经营资质管理两个方面。行业管理实行以国家生态环境作为最高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管体制,由各省、市、县级环保部门对大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治理进行分级管理;环保部门等政府机构负责对环保企业的经营领域和经营范围等进行资质管理。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作为本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承担宣传、贯彻国际方针、政策、法规,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协调与监督行业有序发展,以及维护行业内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业管理职能。此外,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还承担了行业规范与行业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产品认证、技术评估、鉴定与推广,为企业提供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等一系列的行业服务职能。
二、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12月26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是我国第一部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法律,对我国环境监督管理制度、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职责、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义务、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纲要性规定。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1987年9月5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是我国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建立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许可证制度,明确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法律地位, 并规定建立征收排污费制度。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1984年5月1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正,是我国对水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建立了针对水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的控制等措施,以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免受污染。
2、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政策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政策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政策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政策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政策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政策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政策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政策
3、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标准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标准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标准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主要标准
4、环境污染治理设备行业其他政策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其中包括“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参考报告:2020-2026年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设备市场竞争格局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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