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行业
山东有望开展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发布时间:2012-08-27
针对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苗头,山东省将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并选择有条件的开发项目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
据了解,山东省将总结改进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选择有条件的开发项目开展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已经通过交付标准的各项验收、可以正式入住的物业。这种现房销售已不再需要销售许可证,而要查看房产证。
同时,山东省还将严格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要求,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审核,预售报价过高、随意调价且不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一律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
山东省还要求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开发企业将预售资金用到相应项目上,防止资金挪用和抽逃。山东省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凡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房价稳中有降。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金额双双下降,销售商品房2997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额139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0.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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