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行业
广州或将对政府开发商所建限价房合并管理
发布时间:2012-10-19
10月17日广州本地媒体报道称,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限价房的管理办法已过有效期,而广州市正酝酿制订新的由政府建设的限价房的管理办法,至今尚未公布。
资料显示,针对开发商建设的限价房的管理办法《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在2008年1月印发实施,有效期3年。目前该办法有效期已过。对此,广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随后回应表示,目前政府建设限价房和开发商建设限价房管理办法都在制定中,两者最终可能合并管理。
另悉,自去年广州萝岗区宏康和园限价房售罄后,由开发商建设的限价房正式退出舞台。而日前龙归城首栋由政府建设的限价房封顶,预计这批限价房明年可竣工。除了龙归城项目,目前广州在建的大沙东、萝岗中心城项目和南方钢厂等项目都有限价房房源。
与此前开发商建的限价房不同,正在开建的限价房性质,已由限价商品房明确转为保障房。政府建设的限价房房源销售和管理等环节,需要对原限价房管理办法进行完善修订。目前相关的政策正在研究制订中。
此外,有报道指出,旧办法中目前存在两个最受争议的问题:一是规定限价房满5年后上市要补缴房价收益七成给政府;另外,限价房继承条款不明晰也引发购房者的担忧。
有业主表示,“补差价”的政策没有考虑到房贷利息等情况。“如果万一转手卖出,需要补缴七成房价收益给政府,加上房贷利息等,可能只能拿回当初买房的钱,太亏了。”此外,有业主指出,旧办法中也没有明确子女继承限价房的细则等问题。
上述广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就此表示,对于市民反映的继承条款明晰等问题,会进行考虑。已销售限价房管理办法有效期已过,其管理虽出现短暂的政策空白期,但不会带来管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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