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
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发布时间:2012-07-19
2011年11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38号文)”,公布了交易所“五不准”原则:不得份额拆分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不得做市商集中交易、不得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随后,五部委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并建立起交易所清理联席会议制度,提出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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