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投资
香港会计业概况
发布时间:2013-07-10
概况
香港奉行达到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加上区内商机不断涌现,因此吸引了不少国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来港开展业务,其中大多数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藉此借助香港的众多优势,包括监管架构完善、会计专业人才众多,以及地理位置邻近中国内地及东盟国家等增长迅速的经济体。
规模较小的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所需服务时,面对越来越大的挑战。随着企业趋向全球发展,国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也要配合其客户扩展经营规模。
中国加入世贸后,已允许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外国人设立合伙制或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会计界及会计专业人员除受惠于内地加入世贸后的市场开放措施外,亦可从内地与香港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中进一步得益。
根据已于2009年1月生效的CEPA补充协议五,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可申请「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其有效期由两年延长至5年。此外,香港可设置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
根据2008年7月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中国财政部签署的两项补充协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可相互豁免部分专业会计师考试科目。
2010年12月,中国内地与香港达成协议,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内地企业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聘请内地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截至2012年3月,160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H股企业,不多于20家聘请内地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
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会员资格获全球五大洲认可。公会与多个国家的相关团体签订协议,包括:
澳洲特许会计师公会;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公会;
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
爱尔兰特许会计师公会;
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公会;
苏格兰特许会计师公会;
南非特许会计师公会;
津巴布韦特许会计师公会;及
代表美国国家会计委员会全国联合会/美国会计师公会的美国国际资格评审委员会、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澳洲会计师公会及国际会计师公会。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可申请这些团体的会籍及在当地取得执业资格。
业界数据
2011年12月
会计、核数、簿记及税务顾问服务机构数目
4,575
雇员人数
28,576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统计处《就业及空缺按季统计报告》
服务范围
执业会计师(CPA)事务所提供的主要服务包括法定核数、税务顾问、公司上市、企业融资、公司秘书、清盘及尽责调查。虽然法定核数工作是主要收入来源,但会计师事务所同时还向客户提供各类商业顾问服务,如财务策划、企业管理及内部核数。
非执业会计师行提供的服务包括簿记、一般会计服务、年终财务报告、报税及公司秘书等。
服务提供者
会计界现由少数国际大行主导。以收取的专业费用计算,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市场占支配地位,为绝大部分香港蓝筹公司及其他大型上市企业提供核数服务。其他会计师行如二线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香港本地的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服务本地及内地的小型公司。
香港有多个由会计师组成的专业团体,本港大部分会计专业人员均属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该会是一个自我监管组织,负责监管本港会计专业人员的操守。据香港会计师公会表示,截至2012年1月,会员数目达33,459名,执业会员增至3,896名,公司及执业法团共1,593家。
服务输出
会计、核数及簿记
2010年
会计、核数、簿记及税务顾问服务输出(百万美元)
186
对服务输出总值的贡献(%)
0.2
资料来源:香港政府统计处《香港服务贸易统计报告》
2010年,香港会计服务输出总值达1.86亿美元。中国内地是香港会计服务输出的最大市场。主要输出的服务包括:法定核数服务、与投资有关的顾问服务(如尽责调查)、税务顾问及企业顾问服务。
香港会计服务在内地的客户大体可分为4类:跨国公司、在内地有投资或计划投资的香港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和在海外扩展的内地企业。
业界发展及市场前景
中国加入世贸
中国加入世贸,对外商投资服务业作出重大让步。与会计业有关的市场准入承诺如下:
允许中国当局发出执照的注册会计师设立合伙制或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
允许外国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国同业结成联合所,并与其在其他世贸成员国的联合所订立合作合同。
对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外国人给予国民待遇(即可以设立合伙制或公司制会计师事务所)。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香港会计界及会计专业人员除受惠于内地加入世贸后的市场开放措施外,亦可从内地与香港签署的CEPA进一步得益。整体而言,CEPA并没有对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专业人员实行重大的市场开放措施。香港较小型的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使用「临时审计业务许可证」为内地市场服务。根据已于2009年1月生效的CEPA补充协议五,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可申请「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其有效期由两年延长至5年,与对非CEPA受惠者实行的规定比较,此举有助减轻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负担。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香港可设置内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另一方面,广东省深圳市及东莞市也可办理香港居民报考内地会计资格考试各项事宜并设置专门考场。考试合格的香港居民可获广东省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截至2012年2月,两家管理会计、核数及薄记服务提供者取得香港服务提供者证明书。
专业考试科目豁免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中国内地财政部继2004年签署会计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后,于2008年7月29日再签署两项补充协议。首份协议是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及完成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人士进一步扩展相互豁免考试科目数目,换言之,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只须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税务和法律试卷合格成绩,便可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第二份协议是扩大受惠人员范围,在签署协议之日及之前非完全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但通过考核并经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的人员均可受惠。
相互豁免相关的考试科目可让香港及中国内地的会计师在两地获取专业资格,促进双方会计业的合作。
另一方面,2006年6月,香港税务学会与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国家人事部考试中心以及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签订协议,自2007年起,香港居民可以经由香港税务学会报名参加《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毋须再到内地应考,而取得合格的香港考生,可获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
内地准则趋同
近年,越来越多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国际联合所及其客户进军内地市场。2007年12月,香港会计师公会与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及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就两地财务报告及审计准则签订联合声明。
(信息来源:香港贸易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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