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投资
哈萨克斯坦具备发展有机农业的良好潜力
发布时间:2013-10-16
一、背景
哈萨克斯坦纳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战略-2050》国情咨文中提出了哈农工综合体向生态农业转变,以及最终实现国内总产值中农产品比重翻五翻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有两个:增加种植面积和(或)通过采用新技术增加农业产量。从刚出炉的《农业商业-2020》纲要内容看,哈拟在上述两方面均采取行动。
目前世界上在对农业生产方式进行新审视,农业生产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受到普遍重视。专家认为,集约型农业生产方式的效果逐渐减弱,使用化学肥料对农业增长的作用已不如从前,土壤在化肥影响下衰退严重,出现沙化和盐渍化,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很多发达国家均提出了为居民提供生态健康食品的问题,有机食品需求持续上升。哈土壤肥沃,农业基础设施较发达等因素有利于促进在哈开展有机农业。哈矿物肥、除草剂和农药使用量未像发达国家一样达到工业程度。其中,矿物肥使用在农业用地中仅占1.5%,在耕地中占14.6%;而除草剂的使用面积分别为3.4%和31%。此外,哈禁止栽培转基因作物,化学耕作土地面积少于16万公顷。专家认为,哈具备发展有机农业的良好潜力,通过发展有机农业可以在快速发展的生态农业市场占据有利地位。然而,目前哈国内市场对有机农产品的需求并不大。
二、市场和需求
目前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在积极发展有机农业,有机农业用地3700万公顷以上。其中四分之三用地分布在发达国家:大洋洲占33%,欧洲-27%,拉美-23%,北美-7%,亚洲-7%,非洲-3%。哈有机农用地20万公顷,占亚洲有机农用地7%,排在中国(55%,140万公顷)和印度(24%,100万公顷)之后列第三位。
2011年国际有机农业市场产值约为600亿美元。专家预测,2015年前增至880亿美元。平均增速将达每年15-20%。人们愿意为食品安全和生态产品掏腰包,发展有机农业成为全球范围内一本万利的生意。
哈萨克斯坦有14家有机农产品公司,种植25种农作物,主要是谷类和油料作物,成品中仅包括葡萄酒和伏特加。从生产区域看,主要集中在科斯塔奈州、阿克莫拉州、阿拉木图州和北哈州。哈16%的生态产品已出口至意大利、德国、法国和美国等国。哈生产的软小麦、硬小麦、亚麻、油菜、燕麦、大豆和绿豆出口需求较为稳定。欧盟国家有望成为哈有机农产品的潜在购买者,其市场容量约为197亿欧元。哈国内对有机小麦、向日葵、葡萄、饲料用玉米、豌豆、亚麻、油菜、大豆、大米和大麦的需求也出现了增长。然而由于缺乏有机产品国家许可证体系,国内市场有机农产品按照传统农产品进行管理。哈国内有机农产品消费者一般为35-60岁(或以上)的城市高收入居民,以及婴幼儿家庭。
三、发展有机农业的考虑
实施生态农业的好处在于:提高生态稳定性,提升土壤肥沃度,减少土壤流失和衰退,有助于解决气候变化问题,提高农业竞争力和出口潜力,促进农产品多样化,减少贫困,减少化学制剂污染,增加就业岗位,提高生物多样性,保障粮食安全。这完全符合哈萨克斯坦提倡的向“绿色经济”转变的方针。此外,哈即将加入世贸组织,为哈生态产品生产者提供了良好契机,为哈有机食品走向外部市场创造了条件。在纳扎尔巴耶夫总统的指示下,农业官员已经具备为生态产品生产者制定支持措施的动力。
首先,为在哈发展有机农业并保持这一领域的竞争力,最迫切的是在国家技术规范层面上建立许可证体系,以及国内品质标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基础。尽管世界上生态产品许可证第一批标准制定于1980年,但哈至今未拟定有机农业法规,甚至未对有机农业进行定义,更谈不上质量监督体系。哈市场上任何生产者都可以在产品上标注“生物型”、“生态型”和“有机产品”字样,且不用对消费者承担相关责任。而在欧盟,只有按照相关标准生产,且生态成分不少于95%的产品的公司才有权使用生态产品标签。在后苏联空间内,只有格鲁吉亚建立了类似欧洲的产品监督体系。俄罗斯也意识到有机农产品的意义,在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文件基础上开始制订管理有机产品生产的法规基础。哈业内人士认为,制定于2008年的哈生态产品标准不符合国际标准。在政策层面上,尽管对使用矿物肥的补助不足50%,但是对利用有机肥没有任何补助。
其次,可以建立地区农业信息和销售中心(统一贸易中心),向成员提供商品和服务信息,分析市场行情并提供相关建议。在必要时,中心还可以协助办理海关文件和物流手续。有机农产品生产者和需求者通过该中心可以互换信息,了解各国有机农产品出口行情。还可以建立常态化业务组,负责制定统一出口需求,协调各类有机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组织参与业内国际展会。
最后,可以通过壮大国内和地区有机产品市场提高生产者的积极性。
总之,世界经验表明,采取国家补助、国家采购特惠、广告宣传、生态农场旅游等国家支持手段将对发展有机农业起到良好促进作用,上述措施有助于将哈有机农产品成本降低10-30%。
(信息来源:中国驻哈萨克经商参处)
中国市场研究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对有明确来源的内容注明出处。如发现本站文章和图片存在版权或者其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hjbaogao@163.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中国市场研究网欢迎各方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中国市场研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