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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互联网娱乐平台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政策法规分析

发布时间:2019-06-12
1、 互联网娱乐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 互联网信息服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
行业规划管理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和各地的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 制定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规范,并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实行必 要的经营许可制度以及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国家新闻、公安、证券监管、出版、 教育、文化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与工 业和信息化部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互联网内容服务的监管工作。
各地通信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行业管理的方针政 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电信和信息服务业务市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 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中国互联网协会以及各地互联网协会是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主要作用是组织 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 的交流与沟通;提高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 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参与国际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 究;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
公司部分产品以软件的形式提供给客户,因此软件行业的法律法规也适用于 本公司。软件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行业的管理体制与我 国互联网行业类似,采用法律约束、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2) 互联网文化经营
根据文化部2003 年5 月10 日颁布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经营性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赢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 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实行许可制度,由国家文化部主要负责拟定产 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和法律法规,制定技术规范,并依法对互联网 文化活动进行监管,实行必要的经营许可制度以及进行服务质量的监督。
2、互联网娱乐平台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所在行业主要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与规范包括:
①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法律法规
2000 年9 月25 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 291 号)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 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准入条件,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 安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中国互联网内容管理的“根本大法”,主要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主体和行为。2000 年12 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 联网安全的决定》。2001 年12 月26 日原信产部颁布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19 号)规范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明确 规定经营电信业务须取得的许可证种类及申领手续。2009 年3 月12 日,工信 部颁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09 年4 月10 日起施行,原办法同 时废止。
2006 年5 月18 日,国务院颁布《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68 号),条例规定每个机构或每位个别人士,透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第三者 的著作、作品、录音或录像产品,须向该等产品的合法版权拥有人取得许可,并 向其支付赔偿,相关法例或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合法版权拥有人可采取技术性 措施,以保护其透过信息网络进行传播的权利,任何机构或个别人士不能有意逃 避、破坏或以其他方法协助他人逃避该保护措施,惟法例许可者除外。
② 互联网文化经营的法律法规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的精神,2003 年5 月10 日 国家文化部颁布了《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并于2004 年7 月1 日进行了 修订。该规定对互联网文化活动实行许可制度,首次明确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定义、 行政许可期限、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审批增加文件以及相应的罚则。原信息 产业部在2005 年2 月制定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对非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进行规范。
2009 年6 月16 日,文化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 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 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 上两项业务。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 务”业务的企业,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向企业所在地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③ 软件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
2000 年6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 干政策》(国发[2000]18 号),在投融资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技术政策、软 件出口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人才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软件行业进行大 力扶持。2000 年10 月27 日,原信息产业部发布《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 法(试行)》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 确定了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登记办法,建立了以软件行业协会为执行单 位,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为监督审批单位的双软认定机制。《软件产品 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侵犯他人知 识产权、含有计算机病毒、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 内容、不符合中国软件标准规范的软件产品。该办法明确了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 软件产品的管理。软件产品实行登记和备案制度,未经软件产品登记和备案或被 撤销登记的软件产品,不得在中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
④ 互联网广告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
1994 年10 月27 日全国人大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范了广 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同时规定 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国务院1987 年10 月颁布的《广告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广告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⑤ 网吧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网吧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网吧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网吧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⑥ 网络游戏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网络游戏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网络游戏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网络游戏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网络游戏行业的主要政策法规

除以上政策外,文化部还计划于近期出台政策奖励国产网络游戏出口,对在 网游出口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并计划颁布实施《网络游戏管理办法》, 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游戏产业的文化价值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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