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银行业整体实力稳步提升
自 2003 年中国启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以来,中国银行业的业 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资本实力和盈利能力显著增强。 根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口径,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已 达268.24 万亿元,总负债达246.58 万亿元。2013-2018 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及总负 债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12.13%和11.80%。
下表列示了截至所示日期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及总负债数据:

银行业报告显示通过积极处理历史遗留的不良贷款问题以及有效地控制新增贷款的信用风险,中国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得以持续改善,但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有所波动。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中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20,254 亿元,由于近年钢铁、水 泥、电解铝、船舶制造行业风险继续显现,贷款风险继续向上下游行业扩散等原因,不 良贷款率从2013 年末的1.00%上升至2018 年末的1.83%。与此同时,中国商业银行的 资本充足率从2013 年末的12.19%增长至2018 年末的14.20%,资本基础取得了显著增 强。下表列示了截至所示日期中国商业银行贷款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方面的情况:

(二)银行业行业监管不断加强
近年来,中国银保监会和其他监管机构以市场化监管为监管导向,颁布了一系列法 律法规,推动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改革,提高了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和内外部风险 控制能力。
中国银保监会为加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发布了一系列风险管理指导意见与措 施,包括要求银行改善信贷审批程序、实行新的贷款损失准备指引和五级贷款分类制度 等。同时颁布实施了新的、更严格的资本管理办法,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核心 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流动性、运营效率以及盈利能力等核心指标的监管。
随着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试点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跨领域并购活动的增强以及金 融系统性风险程度的扩大,监管机构不断强化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增强商业银行 应对风险能力,推动商业银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控制机制,实现资本要求与风险水平 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匹配,提高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银行业报告指出2014 年,中国银监会提出完善现代银行业治理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推进 银行业自身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和行业治理四 大体系建设。在公司治理体系改革方面,银监会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三会 一层”的治理结构和制衡与激励兼顾的运行机制,改进绩效考评办法,引导银行业金融 机构树立正确的发展观,逐步扭转追求规模高增速、业绩高指标、利润高增长的盲目扩 张惯性思维。银监会印发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关于加强村镇银行公司治 理的指导意见》和《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在业务治理 体系改革方面,银监会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应银行集团化发展要求,根据不同业务特 点,分别实行子公司制、条线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和分支机构制改革。各主要商业银行均已建立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绝大多数开展理财业务的银行建立了理财业务事业部。 同年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规 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
2015 年,中国银监会积极推动《商业银行法》的修改,将存贷比法定监管指标调 整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银监会加强对银行业金 融机构的风险管控,制定或修订并印发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中国 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现场检 查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 印发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的通知》等多部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 许可、行政处罚、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监管行为。
2016 年,中国银监会持续推动修改《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在完 成存贷比指标修改基础上,启动《商业银行法》全面修改工作,推动《商业银行法》《银 行业监督管理法》修改工作纳入国务院2016 年立法工作计划。银监会会同有关部委印 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关 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等多部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银行业金融机 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2017 年7 月,中国银监会修订并重新发布了《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 法》。2018 年1 月5 日,为加强商业银行股权管理,规范商业银行股东行为,弥补监 管短板,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2018 年4 月27 日,央行会同银 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 导意见》,对商业银行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制定了统一的监管标准,对理财业务分类管理、 资管产品发行方式、合格投资者认定、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方向等方面进行了规定。2018 年5 月23 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流 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2018 年9 月26 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商 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作为《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配套实施细则。
(三)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的地位逐步提升
2015 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一系列包括《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意见,上述意见鼓励各 类商业银行创新三农(包括农业、农村及农民)金融服务,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确保农业信贷总量持续增加、涉农贷款比例平稳增长、 优化涉农贷款结构,有利于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近年来,农村商业银行通过深化公司治理改革,改进经营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强 化风险管理,增强资本实力,实现了综合竞争力的不断上升,总体市场份额稳中有升, 地位日益重要。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从2013 年末的5.63% 增长到2017 年末的9.39%。下表列示了截至所示日期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占 比情况:

中国银行业中大型商业银行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农村商业银行是扎根当地的地方 性银行,在网点布局以及熟悉当地社会经济特点等方面具有优势。随着中央支持“三农” 的政策逐渐落地,越来越多的农村商业银行将以特色化和差异化作为经营方向和发展目 标,提高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型步伐,拓展业务范围,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国 银行业的地位将进一步提升。
(四)小微企业银行业务重要性日益突出
务。根据银保监会的统计口径,截至2018 年12 月31 日,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 业贷款余额为33.49 万亿元。
随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的日益重要,各主要商业银行纷纷成立专门的小微企业 管理部门或小微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小微企业的贷款绿色通道和多样化的产品体系,积 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成为未来银行业竞争的焦点之一。
(五)个人银行业务快速发展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升级以及消费模式的转变,消费者对 零售银行产品多样化的需求不断增加,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银行卡等消费金 融产品以及个人理财服务成为商业银行业务的重要增长点,为商业银行个人业务的发展 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期间我国人均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人民币存款总额、境内个人人民币贷款总额及其占境内贷款 总额的百分比数据:

近年来,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迅速增长和富裕人群的不断扩大,催生了新型财富 管理市场。商业银行开始向中高端客户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包括资产结构性配置和理财服务等。部分外资银行在中国开办私人银行业务后,部分中资银行也 相继成立私人银行部门,开展面向高端客户的私人银行业务。
(六)中间业务发展潜力巨大
随着银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客户对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传统的 存贷款利差收入受宏观政策影响产生的不稳定波动,使各商业银行由过去业务单一、同 质化程度高的“传统放贷银行”向“多元化金融机构”转型,中间业务成为商业银行的业务 发展重点。
近年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迅速,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中间业务收入大幅提 高,有利于银行改善收入结构,提高收入的稳定性。过去我国商业银行在银行服务收取 手续费及佣金等方面受到较多限制,自2001 年以来,国家开始放松上述管制,允许我 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有更大的灵活性。目前,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对国内银行 的结算业务颁布了政府指导价格,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其自身的定 价。因此,随着客户深层次需要的不断增长,中间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新的盈利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