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
江苏推阶梯气价 南京无锡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2-08-16
继电价之后,位于消费终端的居民天然气开始施行阶梯价格和上下联动的趋势逐渐明显。近日,江苏省南京、无锡两市已拿出自己的阶梯气价听证方案,此外,徐州、淮安、杨州和镇江四个城市也将各自推出方案。
阶梯划线依据存疑
8月6日下午,南京市物价局发布了第二份气价改革公告,明确南京将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公布了“阶梯气价”听证的三种方案。这三个方案,分别根据每户人口的多少,每户每月的用气量划分成两个阶梯或三个阶梯,第一阶梯的气量分别为15、30和50立方米每月。南京物价局预计,调价之后平均每立方米上调幅度将控制在0.20元以内。此外,公告还明确了要建立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
与阶梯电价的原理类似,户均用气量呈现出的统计学规律是划分阶梯的科学依据。据统计,2011年南京市共有100.8万户民用管道天然气用户,共用气16856万立方米,平均户均月用气量大约是13.94立方米。这其中,有50%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低于10立方米,约71%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低于15立方米,超过92%用户的月均用气量低于30立方米,只有2.5%用户的月均用气量超过50立方米。
江苏省无锡市物价局日前也发布了阶梯气价的听证公告。公告显示,无锡计划将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从之前的每立方米2.2元上调至2.55元。在此基础价格之上,以每户月用气量50立方米分档,50立方米以下执行2.55元的价格。超过50立方米以上的,在每立方米2.55元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5%。
无锡市物价局相关人士对外表示,以每月50立方米为分档界限是考虑了无锡市区居民实际用气情况。据称,2011年无锡市区月用气量大于每月50立方米的居民用户仅占总用户数的1.01%。
去年底完成听证过程的河南省,分档线也划在了每月50立方米,超过这一数额,气价将会上浮三成。而《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式气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则以月均气量40立方米划线,超过改线的气价上浮不超过25%。
对于南京的方案,中国石油大学教授刘毅军认为这种改革符合能源价格改革的大方向,有利于在产业链上传导价格。但他同时也提出了疑问。他指出,南京三个方案表现出一个规律,就是以三口之家为例,用气量低于50立方米的阶梯气价越便宜,50立方米以上的阶梯气价就越贵。考虑到绝大多数居民户均用气低于50立方米,这导致随机选出的代表更倾向选择自身负担较轻的方案,而把用气量较高的用户捆绑到对其不利的方案上。“制定阶梯气价方案要体现资源的稀缺价值。大多数居民月均用气是低于15立方的,在这部分收取低气价不利于传导价格。而用气量超过50立方米的阶梯气价到底应该定到多少,也应该有相对应居民代表的声音。”他说。
缓解城市燃气公司压力
2011年底,两广天然气价改革的试点方案出台,通过模拟市场的方式,在中上游理顺天然气价格。之后,推广价改试点的呼声一直很高,也有市场人士预计长三角地区即将纳入试点范围,但江苏省能源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接到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的通知。
两广试点方案出台之后,广州市物价部门随即表示,将准备在广州实施居民阶梯气价方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也曾表示,将鼓励地方积极探索阶梯气价政策,研究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的办法。
对于门站价格形成机制仍未改革的地区,在消费终端使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与天然气门站价格变动实行联动,就成为地方管理部门在自身权限内理顺天然气价格、解决市场矛盾的重要抓手。
根据江苏省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处的统计,2012年上半年,江苏城市燃气和工业燃料用气量达到3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5%,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速度。江苏省发改委共计核准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10项,城市输气管网项目4个,管道长度共约200公里,年输气能力总计约5.6亿立方米。
快速增长的天然气消费之下,是气价倒挂的行业现实。2005年以来,国家先后三次上调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价格,合计上调了0.31元/立方米。而南京自从2004年以来,就一直执行2.2元立方米的价格。根据2011年度南京市民用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显示,在2011年度,南京综合平均民用管道天然气定价成本为2.4元/立方米(不含税),而售价是2.2元/立方米(不含税价格为1.95元/立方米)。
气价倒挂的现实当前,城市燃气公司业绩出现亏损难以避免。据上述成本监审报告披露,2011年南京港华燃气、南京中燃燃气和南京江宁华润燃气三家天然气企业有关管道天然气的经营亏损共6050万元左右。
南京的听证方案公告中显示,上调幅度控制在0.2元,除了疏导上游天然气价格上调与南京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矛盾之外,还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这一上调幅度在刘毅军看来,并不足以补足城市燃气公司长期积累的价格矛盾。
“要求城市配气企业消化一部分上涨的气价只能是短期办法。除非城市配气企业获利超出平均水平,否则这种办法在制度中固化下来的结果只能是配气企业削减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留下长期隐患。”刘毅军指出。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表示,“燃气阶梯气价制度的推行会对天然气市场带来的影响不仅限于改善燃气企业的业绩,也有助于改善城市燃气公司的服务质量,从长期来看,此举必将促使城市燃气公司进入良性发展。”他说。
除了强调建立上下游气价联动机制,住建部上月发布的《全国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特别指出,“天然气销售价格没有实施鼓励高峰节气、低谷用气的季节差价、峰谷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政策,不利于天然气高效合理的使用和发展的需要。”而这部分内容并没有在几个阶梯气价方案中出现。刘毅军认为,上述提法属于国家管理层面的指导,短期内要求地方一步推出来,操作难度的确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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