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行业
西安拟开征房屋租赁税
发布时间:2012-10-10
据悉,10月8日,西安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市长董军要求财政、税务部门开展调研,尽快制定出西安房屋出租税收征管办法。
董军说,“西安房屋出租率很高,交易量非常大,而税收几乎为零,没有达到财税的应收尽收要求。国内一些城市的房屋出租税收已达到了十几亿,因此这方面的工作要尽快开展。”
报道统计,目前国内已有北京、上海、深圳、沈阳、杭州、成都等多个城市开征房屋租赁税。据了解,成都市地税部门对个人房屋租赁税实行综合税率,分三档征收: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不足2000元的,综合税率为4%;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2000元(含)以上、5000元以下的,综合税率为6%;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5000元(含)以上的,综合税率为10%。另外,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在800元以下,且租金收入为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缴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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