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行业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应归类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下的“互联网 和相关服务”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所从 事主营业务为“I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6540 数据存储与处理服务”。
1、第三方支付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体制
第三方支付行业行政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 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其 主要职责为,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 护金融稳定。
(2)第三方支付行业协会
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主要自律性组织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主管单 位为中国人民银行,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 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对支付清算服务行业进行自律管 理,维护支付清算服务市场的竞争秩序和会员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清算风险, 促进支付清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2、第三方支付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第三方支付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2)第三方支付行业相关政策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予以支持、 鼓励,主要政策情况如下:
200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推 进在线支付体系建设,加紧制订在线支付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风险防范措 施,加强业务监督和风险控制;积极研究第三方支付服务的相关法规,引导商业 银行、中国银联等机构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平台,大力推广使用银 行卡、网上银行等在线支付工具等。/p>
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 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相关 体系建设。
2012年3月,工信部发布《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要鼓励支付 机构创新支付服务,丰富支付产品,推动移动支付、电话支付、预付卡支付等新 兴电子支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满足电子商务活动中多元化、个性化的支付需求。推动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引导和督促支付机构规范运营等。
2013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 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66号),通知规定:刷卡手续费由发卡 行服务费、银行卡清算组织网络服务费和收单服务费组成。其中,发卡行服务费 和银行卡清算组织网络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收单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刷卡 手续费商户类别包括餐娱类、一般类、民生类和公益类四大类。各类商户发卡行 服务费、银行卡清算组织网络服务费和收单服务费根据行业刷卡成本和风险等因 素确定。对公益类机构免收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组织网络服务费。
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 政策的意见》,指出为了加快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 口,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
201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 设的指导意见》,从深化助农取款服务、优化农民银行卡特色服务、丰富支付服 务主体、推广非现金支付、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宣传培训和 组织落实等方面,对下一步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201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指出在控制风险基础上鼓励支付产品创新,营造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等支付服务 服务主体平等竞争环境,促进网络支付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尽快完善银行卡刷卡 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刷卡手续费行业分类,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餐饮业刷卡手 续费支出。
2015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推动移动金融技术创新健康发展的指 导意见》,强调移动金融是丰富金融服务渠道、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发展普 惠金融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遵循安全可控原则。
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 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 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2015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普惠金融战略,指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探索促进互联 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服务覆盖面,积极拓展互 联网金融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
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 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 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融资渠道。
201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 提出,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 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 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 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 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规划还表示, 要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机构体系,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加快接 入征信系统,研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 平。规划要求,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 金融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 融机构成立互联网金融专营事业部或独立法人机构。
2016年9月6日起,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共同颁布的《关于完善银行卡 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开始实施,该通知规定了政府定价管理范围、方式, 取消商户行业分类定价,实行借、贷记卡差别计费等多个方面配合协同,形成有 机整体集合发力。通知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取消行业分类定价,降低发卡行服 务费费率水平;二是对发卡行服务费实行借贷记卡分离定价;三是改变了网络服 务费的收取模式,降低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四是收单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收单机构与商户自主协商确定具体费率;五是对部分商户实行发卡行服务费、 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措施。
3、行业管理体制及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监管体制对行业内企业的规范运作、资质 认证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该行业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如果行业内企业不能 够满足相关要求,则会面临被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公司需要不断加强在上述方 面的管理,以满足国家的相关要求,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所处 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鼓励,会极大推动第三方支付产业发 展,加速产品升级,公司及相关企业将从中受益。